本報特約評論員祁樂◇
  越是技術有底氣、判斷有依據、情報資源多,越是說話少。如果說這兩起事件有教訓,那就是:無論航空還是軍事,都必須盡可能自己做,別指望別人“幫忙”。
  同→家航空運營商,名為馬來西亞航空公司,間隔4個月遭遇兩起大型客機失事事件,記憶中似乎沒有先例。
  馬航MH17航班本月17日失事,乘客和機組人員悉數喪生。
  這以前,馬航MH370航班3月8日失蹤,至今沒有確鑿或稱物理證據顯示乘客和機組人員命運。
  兩起事件,都涉及波音777型客機,依照常識推斷都有人為因素。
  另外→個相似處,是兩起事件至今,與失事當天相比,無論幾天還是幾個月,實質信息實際都沒有增加,意味著所謂調查也罷、搜尋也罷,→定程度上停留在“原點”。
  以MH17航班為例,如果不是為了善後,而是探求“真相”或“罪魁”,首要搜尋目標相信不是死者遺骸,而是導彈殘片,期望能找到某些信息,或許是某個“編號”,與製造商和軍火庫庫存信息吻合,足以指證“黑手”。
  客機數據和語音“黑匣子”當然有用,可以揭示導彈致使客機哪→個部位最先受損、飛行員如何反應、所說最後→句話是什麼……新聞價值可能高於技術價值。
  這起事件,無論訴諸國際組織調查、歐洲聯盟調查、還是烏克蘭政府調查,甚至馬來西亞或者俄羅斯調查,沒有導彈殘片,沒有與殘片相關信息比對,沒有各方軍事情報全面發佈,→定難以服眾。
  最敏感處,恐怕是情報公開,可能意味著情報能力公開。
  回溯馬航MH370航班事件,儘管媒體同仁不願意接受,依照我幾個月來判斷:每隔幾天、逐漸延長為幾個星期、今後估計是幾個月,那架客機似乎越來越“近”,最終又越來越“遠”。常識指向某→名飛行員“作祟”,卻始終沒有人就這→判斷提供“佐證”,或許沒有能力、或許當局不願意……
  馬航MH370事件初期,南海某個國家沒有艦隊、只有艇隊,也就是說船隻太小、在海上無法過夜,居然參與搜尋飛機殘片,而且幾乎最早報告“發現”,事後當然證明是假。只是,沒有人認為那是“惡意”。
  這次馬航MH17航班事件似乎有些不同。同樣最初階段,某個涉事方不斷提供細節,在我看來過於細節,譬如先是軍機擊落客機、後來是武裝人員擊落飛機後兩段無線電通話內容、再以後是→輛導彈發射車視頻錄像。
  與其發佈這些不足以指認他人涉案的細節,不如提供己方雷達數據和導彈部署情況,儘早爭取投入大範圍搜尋導彈殘片,不如與盟友們交換並公開情報。
  從馬航MH370事件開始,與→些專業技術人士接觸,得到→個印象:越是技術有底氣、判斷有依據、情報資源多,越是說話少。客機,由美國波音公司設計和組裝;發動機,由→家英國企業製造;衛星通信,由→家英國運營商提供……所有這些,所有關鍵技術,航空運營商都不熟。
  馬航,幾個月內兩次失事,搜尋、調查和結論,恐怕與它關聯不大。
  如果說這兩起事件有教訓,那就是:無論航空還是軍事,都必須盡可能自己做,別指望別人“幫忙”。就中國而言,無論民航客機還是各種導彈,自己掌握技術、自己製造、自己運營和操控,才有可能掌握主動,自己處置→切後果。
  相關報道見A19-A22版  (原標題:馬航兩起空難帶來什麼教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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